按风险而不是文件目录复核
最后一轮检查应优先处理资格、实质性响应、材料缺失、信息矛盾和递交要求,而不是平均地重复浏览每一个章节。
将待处理项按责任人、截止时间和证据状态分配,能使复核结果更易执行。
- 影响准入和实质性响应的事项
- 缺少材料或证据不足的事项
- 提交格式、签章和时间节点事项
形成可追溯的处理记录
每个风险项应记录来源文件、页码、处理建议和最终处理人,便于确认是否已关闭。
对于不能在提交前解决的疑点,应由有权限的负责人明确接受、修改或进一步核实的决定。
保留人工判断边界
系统可以汇总风险与证据线索,但不能替代法律解释、商务决策或评标判断。
复核结束后仍应以最终导出的递交文件为对象完成必要的人工确认。
